事项名称:公租房审批
办结时间:6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受理
设定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建湖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提交材料清单:
1、建湖县住房保障申请审批档案;
2、夫妻双方、同住家庭直系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低保证或特困证、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婚姻手续证明;
5、出具租房证明及达不到保障面积的证明。
审核标准:
县住房保障部门应会同联合审批部门对保障对象的住房、收入等情况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住房、收入发生变化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其相应的租金。收入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退出承租的公租房或按照市场租金水平缴纳租金。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县各居委会、县住房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0623811
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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