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经济适用房审批
办结时间:6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建湖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清单:
1、建湖县城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审批表;
2、夫妻双方、同住家庭直系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低保证或特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病残的附相关资料;
5、出具租房证明及达不到保障面积的证明。
审核标准:
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轮候制度。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调查登记,核实认定、社会公示并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后报县政府批准、由城投公司负责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80623811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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